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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郝诒纯奖学金评选办法

2017-08-02     发布:[海洋学院]杨光坤    点击:13

   郝诒纯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地质学家、古生物学家、教育家、女政治活动家。1920年9月1日生于湖北武昌,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郝诒纯先生从事地质教育六十余年,为我国的地质事业、教育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她还先后当选为九三学社第七、八、九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常务委员会常委,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她把全部身心献给了党、献给了国家,献给了她热爱的事业。为了使地质事业后继有人,促使年轻人健康成长,郝诒纯先生决定将自己积存的稿费20万元捐给中国地质大学,用于设立“郝诒纯奖学金”。为管好、用好这笔奖励基金,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郝诒纯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地质学类专业的优秀学生。

二、奖励金额

  郝诒纯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出优秀学生四名,研究生和本科生各两名,奖学金金额根据每年捐资本金利息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必须是地质学、地球化学、资源勘查工程(固体矿产)、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能源)、地球物理学、海洋科学、勘查技术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研究生必须是地质学(代码0709)或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代码0818)所覆盖的二级学科专业的学生,其他专业不予申报。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习努力、刻苦钻研、成绩优异,评选年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五名,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优先考虑;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

  (四)热爱地质事业。

  (五)郝诒纯奖的评选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女生,在同等条件下女生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郝诒纯奖学金的评奖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每年九月份组织实施。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郝诒纯奖学金申请表。

  (三)院(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择优推荐,每院系限推荐1-3名,并在本院(系)显著位置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院(系)上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其他

  (一)郝诒纯奖学金的评选不影响获奖同学参与其他奖学金评选的资格。

  (二)郝诒纯奖学金奖金取自基金的年息,基金本金不得动用。每年颁奖余额需转为基金,使基金有所增益。

  (三)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