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海洋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办法实施细则
2017-10-20 发布:[海洋学院] 点击:183次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落实并贯彻好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1、强化学科综合考核,注重考查申请人的培养潜力与学术创新能力;
2、突出导师、研究团队和学科组在招生中的自主权;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4.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在职专业硕士)、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5.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3)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单项不低于5分);
(4)GRE成绩不低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5)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连续学习达1年及以上,并获得留学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与海洋学院主要研究方向相关或与拟申请博士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4)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5)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三、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制分为考生申请、综合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1、考生申请阶段
(1)考生申请
考生见当年招生简章,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2)资格初审
学院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要求。
(3)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考生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陈述等材料全面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做出评价,评价结论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材料审核通过者名单由学院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2、综合考核阶段
(1)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均为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方式为面试;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同时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综合考核结果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进入录取阶段。
3、录取阶段
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
四、其他要求
1、博士生导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学风严谨,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应为我校在职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清楚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及趋势,把握学科前沿,具有明确和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
(3)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其它可供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重要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下同)发表SCI(SCIE、SSCI、A&HCI)检索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2)发表CSCD/CSSCI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证书持有者)。
(5)近三年来,在国家开展博士论文抽检过程中,未出现“存在问题”的博士学位论文。
2、导师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生数要求
(1)每位导师每年可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2)院士、国家杰出人才、国际合作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研究生指导名师每年可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3、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的基本条件
(1)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
(2)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3)学术成果达到我校博士学位申请的相关要求。
五、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定具体措施,规范自律博士招生工作,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处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委员组成的巡视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研究生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六、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申请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
2.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缴费,报名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
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1日(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七、提交材料
申请者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原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英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审核申请者英语考试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网报成功后申请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邮寄(送)申请材料至申请学院(科研楼609室张老师,电话010-82322162)。邮寄(送)材料起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12月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
12.申请人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且3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13.其它未尽事宜,详见中地大研字[2017]京30号文件。
本细则自2018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海洋学院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