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小米助学金管理办法
2024-05-14 发布: 点击:0次
为促进学校相关专业的发展,鼓励优秀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支持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圆满完成学业,北京小米公益基金会设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小米助学金”,用以资助学校的本科生。
一、资助对象
学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
根据协议确定资助名额及资助标准。
三、资助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
3.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4.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5.申请“小米助学金”的学生,需在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优先。
(二)受助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违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四、资助程序
(一)小米助学金的评选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每学年开学初组织实施。
(二)在全校公布受助名额及受助条件。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受助学生申请表》,由学生本人所在班级评议,经学院审核,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事务公告栏显著的位置公示3天。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申请复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小米公益基金复核,复核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助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受助生应在收到助学金后及时向捐赠者进行书面感谢反馈并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及志愿服务活动。
(二)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7日起施行,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