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2024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12-10 发布: 点击:0次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2〕22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24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党教发〔2024〕6号)要求,现就做好学院2024年度师德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海洋学院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
主 任:董铁柱、夏建新
副主任:李 琦、张 艳、由雪莲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旋、方芳、兰晓东、刘豪、姜正龙、李琰、李雅君、柳长峰
设三个考核小组:
第一组:学院党政办公室、学工组、实验室(共计10人,优秀2人)
考核负责人:方芳
第二组:海洋地质与环境系(共计26人,优秀5人)
考核负责人:丁旋
第三组:海洋地质资源系(共计20人,优秀4人)
考核负责人:姜正龙
一、 考核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新时代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附件2)、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三、考核程序
(一)学院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考核工作。
(二)个人总结。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逐项自我评价,在北地师德信息系统,填写个人总结,点击提交后,导出word版本,打印纸质版(正反面A4纸打印后本人签字)。
(三)综合评议。各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个人总结进行审核,并结合实际,组织同事互评和学生测评,作出综合评议考核意见。具体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可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评分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见附件3、附件4),这两个表可根据各考核小组需要使用。
(四)等次确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我院合计56人参加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为11人。
对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新教职工,参加师德考核,原则上不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意见反馈。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职工反馈考核意见。
(六)结果公示。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师德考核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核。
(七)考核结果。学院党委教师工作分委员会汇总各考核小组上报的师德考核意见,集体研究后,报送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教职工12月16日前在“北地师德信息系统”中完成师德考核表填报,各考核小组在12月18日前完成考核,并统一提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系统导出,正反面打印,个人签字纸质版)和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学院党委教师工作分委员审核,12月23-27日公示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附件1:海洋学院师德考核分组名单
附件2: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评分表
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
附件5:海洋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
附件6:师德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普通教职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海洋学院
2024年12月9日